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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婚庆、二手车、宠物、网购、健身等!汕头中院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半岛BOB
添加时间:2025-03-17

  半岛BOB案例释法守护消费者权益,警示合规经营以激发市场活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甄选发布了辖区两级法院审结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相关案例涵盖婚庆、二手车、宠物、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以引导消费者合,警示经营者合规经营,营造良好市场交易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2022年10月,蔡甲、蔡乙因婚礼需要,与李某某订立婚庆服务合同,费用39000余元,包含提供婚礼主持人、录像摄影、舞蹈节目、婚车装束、婚礼场地布置等多项服务。

  后来,李某某虽依约提供婚礼现场服务,但婚礼结束后未拆除布置,擅自同意第三方稍作修改后给另一对新人使用,并将现场视频发到网络上。

  对此,得知情况后的蔡甲、蔡乙拒付费用,而李某某则拒交婚礼影像资料。此后,李某某起诉要求对方付还服务费。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擅自二次使用婚礼布置方案,破坏了蔡甲、蔡乙对婚礼的美好回忆和智力劳动成果,违背了蔡甲、蔡乙对拥有独特专属婚礼的预期,构成违约。

  最终半岛BOB,法院根据李某某的违约情形和在履行合同中的实际费用支出,酌定双方各承担婚礼布置现场费用的二分之一,同时服务费酌减5000元作为对蔡甲、蔡乙的精神损害赔偿。

  婚礼对于新婚夫妇而言,是极具纪念意义的特殊仪式,反映的是对婚姻生活的向往,其场景不可重复和再现,具有人格象征意义。此案体现了司法裁判对婚礼场景布置及影像资料对当事人的精神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婚庆市场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案也提醒婚庆经营者,应当重视婚礼的唯一性、专属性和纪念性,按照合同条款提供优质服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023年7月,徐某委托刘某出售其名下一辆客车,刘某在朋友圈发布车辆信息,显示里程数为83028公里。

  之后,刘某联系二手车行帮忙寻找买家,车行便按照刘某朋友圈发布的车况介绍,在网络平台发布车辆信息。张某了解后与该车行取得联系,经检测和试驾后,张某最终购买了该车辆。车辆使用期间,张某通过品牌官方APP绑定涉案车辆信息,查询到涉案车辆在2023年5月送修里程数为212228公里。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二手车行有调表行为及欺诈故意,但车辆实际里程数与显示里程数相差巨大,影响购买意愿及成交价格,而二手车行未对车辆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告知消费者,构成根本违约。法院判决解除二手车买卖合同,车行返还张某购车款16万元。

  随着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二手车交易市场也持续火爆,但二手车经营者不诚信经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隐瞒车辆的事故记录、维修记录,对车辆进行翻新、调表等。本案是一起二手车行出售“调表车”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通过查明二手车行是否有“调表”行为半岛BOB、是否明知车辆为“调表车”、买卖双方的沟通及履行合同情况等方面,依法认定二手车行不构成欺诈,同时认定该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既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警示二手车经营者应对车辆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如实告知消费者,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2021年至2023年期间,郑某某为提高其网店销售排名、增加销量,多次委托王某刷单,王某联系“买手”在郑某某经营的网店下单并垫付订单费用。期间,郑某某返还王某部分款项。

  2023年10月,郑某某确认结欠王某92676元半岛BOB,并随后支付3000元,余款未归还。王某遂诉至法院。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郑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案涉款项性质系不法给付,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故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在网络电商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不少经营者为获取竞争优势,采取刷单、刷好评等方式制造虚假交易记录,使消费者难以对商品作出准确判断,实际购物体验往往与预期不符。此案例中,人民法院依法对刷单行为作出否定评价,有利于打击虚假交易,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推动经营者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构建良性商业生态。

  刘某通过“拼多多”平台向某养殖场购买白色狮头鹅2只(每只1500元)和灰色狮头鹅1只(每只700元)。收到货后,刘某发现白色狮头鹅背部多出灰色毛羽,并非纯白,要求养殖场按“假一赔十”的承诺进行赔付。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养殖场所作“假一赔十”的承诺主要针对其出售的狮头鹅为正品纯种大种狮头鹅。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购买的涉案三只狮头鹅并非正品纯种大种狮头鹅,故林某仅凭狮头鹅外观非“纯白”要求十倍赔偿,依据尚不充分。但两只白色狮头鹅不符合“纯白”约定,构成违约和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养殖场向刘某支付9000元。

  狮头鹅是世界最大鹅种之一,因潮汕特色美食“卤水狮头鹅”而闻名遐迩。作为地域特色商品,“狮头鹅”名声的形成离不开当地经营者的传承以及业内同仁的辛苦打拼,饱含着广大从业者的辛勤劳动和心血。此案例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养殖场出售“货不对板”狮头鹅的行为构成欺诈,判令支付商品金额三倍的赔偿款,既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警示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让狮头鹅这块“活招牌”走得更远。

  2024年1月,张某某在某宠物店购买一只柴犬,支付2350元。回家后发现柴犬患病,经检查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和腹股沟疝。经查,上述柴犬未经过检疫。张某某认为宠物店构成欺诈,遂诉至法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宠物店隐瞒未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真实情况,将禁止流入市场的宠物狗出售给张某某,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宠物店赔偿宠物狗价款三倍,即6600元。

  猫狗等宠物的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因涉及活体动物,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检疫义务,自觉维护宠物交易市场安全。此案例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出售未检疫的宠物构成欺诈,判决经营者承担三倍赔偿,有利于维护宠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宠物市场的交易秩序,避免潜在的动物疫情风险和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同时,该案也提醒消费者,购买宠物时应选择正规、有资质、信誉良好的店铺,并要求提供检疫证明,确保宠物安全健康。

  2024年3月,林某某在某健身公司经营的游泳馆内游泳时,突然沉入1.5米深的泳池中发生溺水,溺水前后均没有求救或挣扎动作,现场救生员并未第一时间察觉。后经其他同在游泳的会员发现并呼救,虽然进行了心肺复苏并送往医院,但林某某仍因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等原因抢救无效身亡。

  病案材料记载,林某死亡原因为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死亡诊断为“缺氧缺血性脑病、呼吸心脏骤停、肺水肿、溺水?”等19种原因。事后,林某某的家属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健身公司以及健身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林某某溺水原因不排除因自身身体状况导致晕厥入水的可能性,且家属拒绝进行尸体解剖,使得死亡原因无法完全归因于溺水。但是,健身公司在泳池开放期间的管理存在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并救助处于昏厥状态的林某某,同时缺乏专业医务人员和必要的急救设备,影响了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半岛BOB。因此,法院认定健身公司未充分履行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并酌定其对林某某的死亡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体育运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健身公司作为具备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资质的专业机构,理应对场馆内的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例如配备充足且具有资质的救生人员和质量合格的救生器材、在发现事故后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等。此案例中,游泳馆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体现了对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运动前应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运动类型和运动强度,避免发生意外半岛BOB。